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矿工原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矿工原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通常,劳动者的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是固定金额,而绩效工资金额由用人单位根据单位与个人绩效情况进行发放。
用人单位建立绩效如与劳动者约定了绩效工资:1.应制定绩效考核制度,并充分向劳动者告知该制度,明确绩效目标及考核标准,避免绩效工资考核及支付的随意性。
2.明确绩效工资的发放周期。否则,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赔偿金。
3在绩效考核制度的执行过程中,严格量化考核数据,对考核结果及时通知劳动者,并保留考核结果材料。对于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劳动者,要让其签字确认。
二、公司每月扣绩效,是否属于克扣工资?要看:
1.要看单位的绩效考核制度是如何规定的,是否向劳动者告知。
2.绩效考核办法有没有明确绩效工资的发放周期。
3.有没有将考核结果及时通知劳动者。
三、如果以上三点公司没有做到,用人单位可以以拖欠工资为由,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效不能超过两年;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不能超过一年。
用人单位扣减劳动者绩效工资,谁来承担举证责任?
公司打着绩效的说法来克扣工资,是否合理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是否包含绩效工资。
二、扣除绩效工资后工资是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绩效管理制度有没有公示,全员公布执行。
四、公司扣除绩效工资的理由是什么,有没有经过双方签字绩效考核表,有没有制定绩效改善计划。
首先,如果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并且指明工资中的多少金额是绩效工资,那么公司通过绩效考核来扣除绩效工资是合理合法的。
其次,必须需要保证的是,抛开绩效工资以外的工资部分,必须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那公司是绝对站不住脚的,这样的情况不管绩效考核合理不合理,公司都是违规的,可以到当地劳动局进行申诉,劳动合同法是明确要保护劳动者享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再次,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制定绩效管理制度,且这个制度必须在内部进行公开,保证执行透明,必要的话还需要给员工签字确认,保证员工知悉并认可公司的绩效管理制度,如果没有经过公示的制度被执行,这是不合理不合规的。
最后,每个公司执行绩效管理制度时都要进行绩效目标制定、执行、考核和面谈,那在执行中公司有没有告知绩效未达标的原因,以及共同制定绩效改进计划,在经过双方签字确认的绩效执行计划才能被扣除工资,否则公司也无权扣除。
那么碰到被扣除绩效工资的情况,首先按上述四个条件检查公司是否合规合法,如果不合规合法那就向公司HR或老板进行申诉,仍然不成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诉,情节严重的还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作为劳动者,必须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抵制那些无良的公司。
分析:这种做法不合理。
虽然在实际工作中,公司领导可以每月给每一位员工打个分数,然后人力资源按照这个分数发放工资。但是严格意义上讲需要跟员工做绩效反馈面谈达成一致之后才可以的。
建议先去了解情况:
一、你可以跟部门领导沟通一下。
毕竟个人的工作做得好与不好,都是按照部门领导的要求去实施的。既然公司按照月度考核,领导没有按照绩效反馈的规定反馈成绩,那么个人主动一些,主动找领导汇报工作,并请领导对本人的月度工作进行评价。扣工资也要明白是因为什么扣了工资。
二、公司人力资源的经理沟通一下。
了解一下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结构,以及绩效考核流程流程和考核的重点。公司不会连绩效考核表格都没有设计,就让部门经理给员工打分吧?
三、从外围了解一下公司的绩效水平。
跟公司的同事聊一聊各部门绩效的考评情况,以及公司和各部门的实施情况。这样能对本公司的管理水平有个比较清楚了解,毕竟管理不规范的公司的小道消息比正规途径跟有效。
对策:
一、公司的管理不规范。
公司管理不规范,做绩效就是为了扣钱,部门经理水平也有限。那么这样的公司不适合长待,可以骑驴找马,如果离开后不甘心,可以收集证据起诉公司或者仲裁公司,一般赢的几率会非常高。
但是,换工作的时候,新单位的背景调查会对你不利。
二、部门经理有问题。
公司管理较为规范,制度流程都没有问题,仅仅是部门经理操作不规范,可以跟经理沟通,如果自己有问题,那么就去调整,如果是经理有问题而无法改变,可以提出申诉,请公司绩效管理委员会裁决。
或者内部条换个部门。
盯着工资单,绩效工资少了一两百,换到是谁心头都不爽!外人想出出主意,为员工打抱不平当然是最讨巧的回答: 去寻找公司制度与制度落实的纰漏吧,保你有80%以上的胜算机会。
但至于说这个做法公司是否合理,我要客观回答: 公司既然施行了绩效制度,根据考核情况可能要扣掉员工一部分工资,站在管理的角度看是合理的,无可厚非。因为绩效工资就是约定的浮动工资,奖优罚劣天经地义,低绩效的员工就没资格享受全额的绩效工资。
我说的这番话肯定会立刻会引起员工的驳斥:你凭什么说我低绩效?考核依据是什么?有量化的考核标准吗?考核人员客观公正吗?合同有约定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合法生效吗?任何一点存在瑕疵,公司就是克扣工资,员工就要去告公司......
这样的场景是不是很常见?这些质疑和问题实际秒杀了多数HR在绩效管理上的辛勤付出,绩效似乎成了管理上的保留节目,但演出往往一团糟,HR往往很无奈。
理论界是很早发现了问题,大家忙得不亦乐乎,很多人以为找到了问题的解决办法,惊呼道: KPI落后了,要用XXX才行;绩效没做好,是因为绩效辅导出了问题;绩效不成功,是因为指标没量化;更好笑的是,绩效考核也成了过街老鼠,搞绩效管理的人都忌讳提考核,一味的把绩效往所谓的绩效改进与激励方面靠。
我们认为,绩效考核是不同于绩效管理,但考核绝对是最重要的环节,某位企业家的一句话道出了绩效的内核,值得深思,他说“我们要为过程喝彩,但只为结果买单”,我们对待绩效管理就要如此“斩钉截铁”,回避矛盾当然可以让工作更好开展,但不痛不痒绩效一番后,就达到本质的目的吗?
类似“皇帝的新衣”游戏,人力圈一直在上演,很多理论早已遇到了天花板,但没有谁去捅破。关于绩效与激励的话题,业内业外人士估计是听到耳朵长茧,从理论层面及技术措施都非常完美、先进,但为什么如此一个基础性的话题翻来覆去的折腾N多年,这本身就该被质疑,不少老板也因此渐渐的失去信心。
最后再把头条发布的这个话题总结一下: 员工对被扣的绩效工资多半不服,公司的扣薪大都合理。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如果无法做到“双赢”,绩效就如一块“鸡肋”不好玩了。
「HR旁观者」一直以来以另一个视角在观察人力界的“风云变幻”,我们似乎看出了一些端倪,最近,一些有趣、有料、有特别启发的观点在一一呈现,值得人力界的关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矿工原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矿工原创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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